【三孩政策】40年來收繳近2萬億 人大擬取消「超生罰款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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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1/08/13 16:06

最後更新: 2021/08/13 18:3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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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審議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》修正案,官方今日(13日)公布,修法除開放三孩政策外,還會取消俗稱「超生罰款」的社會撫養費,以及刪除與新政策不適應的規定。官媒數年前曾透露,自80年代至當年,已收繳1.5萬元(人民幣,下同)社會撫養費,不少學者及媒體估計至少有2萬億元。

新華社報道,第13屆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舉行,期間將審議有關修正案。人大常委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指,草案主要規定包括採取綜合措施,實現適度生育水平、優化人口結構、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,提倡適齡婚育、優生優育,實施每對夫妻可生育三名子女,以及取消社會撫養費等規定。

草案還會提出多方面支持生育措施,例如國家採取支持措施,減輕家庭生育、養育、教育負擔;要求醫療機構開展圍孕期、孕產期保健服務,加強對嬰幼兒照護的支持。《人口與計劃生育法》2001年底由人大常委會,翌年9月實行,2015年開放二孩時首次修改。本次再修改,代表三孩政策正式寫入法律。

萬億社會撫養費,流向一直受關注

1980年代初,內地為過快的人口成長而實行一孩政策,對違規家庭徵收超生罰款,後又改稱計劃外生育費,至2000年明確為社會撫養費。社會撫養費以當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礎,按照「非婚生子」、「婚外生子」、「夫妻多生」等不同情況,開出不同倍數罰款。不同省區的差距可以很大,以違規超生一個為例,廣東是3倍、湖南是6倍,而遼寧是10倍。在個別地區,徵收倍數與本人的職業、收入掛鉤。

這意味著,超生一個子女,至少要繳交等於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費用,多者甚至是5年、10年,對意圖超生者的阻嚇力十分巨大。導演張藝謀與陳婷在2005年超生第3個後,他實際收入251萬元,按當時人均可支配收入1.6萬元的8倍徵繳,超出的金額乘以2倍,最終要支付511萬元。

新華社2014年時的一篇文章透露,實行以來全國已徵收逾1.5萬億元。國內知名人口學者何亞福在2016時指出,這個數字可能高達2萬億元。社會撫養費的流向一是個爭議問題,官方2015年曾刊文炮轟:「一基層部門為了地方財政收入對治理『超生』漠視,對『罰款』熱衷。社會撫養費之所以備受輿論詬病...它『撫養』的不是別人,而是作為既得利益者的相關部門和官員。」文章又提到,為了徵收更多,很多地方無所不用其極,這情況當時普遍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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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建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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